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全国税务系统2010-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》的通知
国税发[2009]131号 |
2009-09-10 国家税务总局 |
有效 生效日期:2009-09-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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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扬州税务进修学院,局内各单位: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,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,税务总局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基础上,制定了《全国税务系统2010-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现印发你们。各单位要按照《规划》确定的目标、任务和措施,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,明确各项措施的实施范围和执行期限,并加强指导监督,确保取得实效。各单位在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税务总局(纳税服务司)反映。 附件:全国税务系统2010-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 主要项目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○○九年九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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